法律

用于赌博的借款能以行为违法而拒绝返还吗

  2008年4月23日左右,被告人许某某为获得江苏某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时任江苏某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薛某某行贿现金人民币49000元。在薛的帮助下,被告人许某某获得江苏金余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2008年12月22日,被告人许某某因涉嫌票据诈骗犯罪在其家中被抓获归案,后主动交待上述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犯罪事实。

  经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