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力受贿立案标准是什么
影响力受贿立案标准是什么:
受贿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相关案例:
今年6月15日,检察院对一实名举报职务犯罪的服刑人员进行了举报,将奖金发到其委托的领取人手中。
2013年7月,检察院收到服刑人员李某实名举报信,举报某监狱监区长高某某以调换工种、给予关照等为名收受多名服刑人员钱款,数额巨大。崇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查清高某某的受贿犯罪事实。高某某最终被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追缴违法所得。因李某实名举报查证属实,其提供的线索情况对侦破高某某受贿案起到关健作用,崇州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决定给予李某现金奖励。
为保密需要,检察院举报中心干警在奖励前专程到举报人所在地,听取其就奖励形式、领取奖金地点、领取人及是否披露个人信息等征求其意见,保证了在高度保密情况下兑现奖励。
根据举报奖励政策,被国家安全部采用的一级线索,给予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被省国家安全厅采用的二级线索,给予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被市国家安全局采用的三级线索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两人及两人以上分别举报同一违法犯罪线索和社会治安隐患的,按时间先后,奖励最先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