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怎么处理

  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怎么处理

  一、什么是没收财产

  所谓没收财产,指的是法院通过判决把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我们知道,财产刑有两种,一个是罚金,另外一个就是没收财产。而从定义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没收财产包括没收全部财产和没收部分财产。我国刑法试图通过没收犯罪分子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财产,来达到对他们的惩罚和教育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防止他们利用这些财产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二、没收财产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没收财产主要适用范围有以下几类犯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侵犯财产罪;

  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5、贪污贿赂罪

  以上这五类罪,尤其是第二类,涉及经济犯罪,行为严重的,基本都可以适用没收财产的刑罚方法。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对这些犯罪分子没收财产,并不是其家庭所有的东西都予以没收,而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的全部财产,其家人的个人财产以及共有财产中属于其家人的部分应当不能没收,还应当给犯罪分子和家人留下必需的生活费用。

  三、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怎么处理

  关于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处理问题,我国《刑法》第60条作了明确规定。正所谓欠债还钱,法律也是支持的。但是有一个前提,这种债务必须是正当的,否则是不予偿还的。简而言之,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要偿还债权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该债务必须是犯罪分子在被判处没收财产之前负的债务,否则不能偿还;

  2、该债务必须是正当债务,否则也不能偿还;

  3、该债务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并且查证属实;

  4、该债务必须在没收的财产份额以内,并按照民法中债务偿还的顺序偿还。

  此外,还应注意的是,没收财产时,不同于违法所得和违禁品。没收财产没收的是正当的犯罪人个人财产,而后两者则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任退赔。没收财产的判决,其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