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与盗窃罪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的犯罪主体一般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是特殊主体。而盗窃罪则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比如经手、经营、管理的财产。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起刑点不同。盗窃罪在广东的起刑点是2000元-3000元,珠海地区为3000元定为数额较大,达到起刑点,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入室盗窃、扒窃不受数额的限制)。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数额也就是认定数额较大是在2万元以上(珠海地区)。
因此职务侵占罪的量刑轻于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