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审判长的回避向谁申请

  审判长的回避向谁申请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是申请审判长回避的,应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院长作出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二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