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起诉条件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起诉条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的规定: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