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营业执照怎么处理
一、公司合并后营业执照怎么处理
去工商部门申请新的营业执照,原来的营业执照注销。
两个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可以做成股份公司,双方入股来注册公司。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公司合并所需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
3、合伙协议
4、企业场所证明,复印件即可
5、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原件
7、出资权属证明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