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车辆按揭完之后怎么解除抵押合同

  一、民法典中车辆按揭完之后怎么解除抵押合同

  民法典对车辆按揭完后怎样解除抵押合同没有作出规定,而《机动车登记规定》,按揭借款还清后,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到车辆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四条: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解除抵押登记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

  第二十六条: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二、车辆登记证丢了,还可以抵押车吗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汽车抵押合同,因此,如果双方依法订立了汽车抵押担保合同的,那么在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可成立并生效。

  所以,如果你们之间只约定了汽车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也没有主张拿登记证书的,那么在没有其他影响抵押生效的情况下,你自然可以抵押汽车。

  不过,在约定汽车抵押时,抵押权人没拿车也没证的,其实会承担较大的风险,所以大部分人是不愿意抵押的。毕竟你没有汽车的登记证书,也没法确定你是不是该车车主,因此,为避免影响汽车顺利抵押,建议是先补办车辆登记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并且申请补领登记证时要准备好以下的材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4、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5、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按规定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