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已过视为自动续签吗
劳动合同期已过视为自动续签吗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订,但是实际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1、不等同于自动续约,除非上个合同中有约定。但是一般的情况下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2、你的理解是有偏差的。固定期限合同满之后,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而你不续约则没有任何补偿。无固定期限合同指你的劳动合同可以截止到你退休,过程中企业如果无故终止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即双倍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薪水。
周一你继续上班没问题,企业有一个月的时间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则第二个月开始需要承担所有风险。比如,按照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你随时可以离职。如果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自动认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