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的备案材料有哪些
集体劳动合同的备案材料有哪些
1、企业所有制性质;
2、企业职工人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会法人证明材料;
5、双方首席代表、协商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6、职工一方代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7、协商情况及集体合同条款征求职工意见的记录;
8、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9、集体劳动合同条款说明。
相关知识:集体劳动合同备案程序
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办理程序如下:
1、收到报送的集体合同及有关材料后,进行编号、登记并及时告知报送的单位受到时间;
2、对代表资格、签订程序等进行初审;
3、对集体劳动合同提出审核意见,并回复用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集体合同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的产生除要经过双方代表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程序以外,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报送单位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用人单位就异议事项经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应按照报送程序重新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