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看守所在押人犯非正常死亡指的是什么

  看守所在押人犯非正常死亡指的是什么

  看守所在押人犯其他非正常死亡事故是指:

  1、工伤死亡;

  2、冻死、热死、饿死;

  3、煤气中毒死亡;

  4、食物中毒死亡;

  5、药物中毒死亡;

  6、看守所干警和住所武警打骂、体罚、虐待、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致在押人犯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七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