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期徒刑属于附加刑吗

  无期徒刑属于附加刑吗

  无期徒刑并不属于附加刑,而是属于主刑里徒刑的一种。徒刑的一种,审判机关以判决的形式终身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各国法学家对无期徒刑的存废有不同的意见。主张废除的认为,无期徒刑比死刑还残酷,这种刑罚使犯人对前途濒于绝望,不能起促使犯人改过自新的作用。主张保留的认为,对于那些犯了重罪而又不足以判处死刑的罪犯判处无期徒刑,不仅是必需的,而且由于在《刑法》中规定假释、减刑等制度,给予了犯罪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和争取出狱的希望。目前,俄罗斯、罗马尼亚、塞尔维亚、葡萄牙等少数国家已废除了无期徒刑。中国《刑法》规定有无期徒刑,并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甚至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假释,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

  无期徒刑不同于不定期刑。它是一种绝对宣告刑,即审判机关依据法律上对犯罪处罚所规定的量刑幅度,明确确定应受无期徒刑的刑罚。不定期刑是一种相对宣告刑,判决时只作罪名的宣告,不宣告一定的刑期(绝对不定期刑),或只宣告刑期的最短期和最长期(相对不定期刑),视犯罪人入监后的表现,由行刑人员决定何时释放的制度。

  附加刑

  附加刑,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对于附加刑,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但独立适用的情形不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而是《刑法》明文规定有独立适用的,则适用。如果没有规定独立适用的,则不得予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