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的子女能不能享有代位继承权
法院认为,该案是因代位继承问题而引起的纠纷,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被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只剥夺他的政治权利,一般指宪法第45条规定的各种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财产继承权并不会因为被判处死刑而丧失。而代位继承是以被代位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为前提,既然被执行死刑的人享有继承权,他先于其父母死亡,则他的子女就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全权继承的遗产分额。法院判决肖某代位继承其父亲应继承的那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