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法规定哪些罪名可以判死刑

  刑事规定哪些罪名可以判处死刑

  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

  8、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9、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0、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1、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

  12、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

  1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

  14、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5、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6、劫持航空器罪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1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

  1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取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罪名)

  2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2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个)

  22、生产、销售假药罪。

  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3个)

  24、走私武器、弹药

  25、走私核材料罪

  26、走私假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无)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1个)

  27、伪造货币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1个)

  28、集资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无)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无)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9、故意杀人罪

  30、故意伤害罪

  31、强奸罪

  32、绑架罪

  33、拐卖妇女、儿童罪

  侵犯财产罪(1个):

  34、抢劫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无)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个)

  35、暴动越狱罪

  36、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无)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无)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无)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无)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个)

  3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8、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39、强迫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第八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无)

  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

  40、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41、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贪污贿赂罪(2个):

  42、贪污罪

  43、受贿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12个):

  44、战时违抗命令罪

  45、隐瞒、谎报军情罪

  46、拒传、假传军令罪

  47、投降罪

  48、战时临阵脱逃罪

  49、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罪

  50、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

  51、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52、勾结敌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罪

  53、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

  54、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

  55、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