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让交罚金是否一定会减刑
犯人让交罚金是否一定会减刑
1、罚金是缴纳给法院的,而且都是家属到法院去缴纳的;
2、全国统一开始逐步的实施追缴罚金,当从实际操作来讲,是看犯人的态度问题,而不是具体缴纳的金额;
3、每个省、每个地方对追缴罚金的执行力度不一样;
4、如果确实因为家庭困难的,要到村、乡、县民政局盖章,对减刑会有所帮助;
5、不缴纳罚金,对最后一次减刑有很大的影响,一般都是少减几个月,也不能确定,每个法院不一样。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