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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定“没收财产”处罚种类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咨询:

  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没收财产”处罚种类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答:

  没收财产涉及公民、法人的权益甚重,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的财产权只能依法律剥夺,并应当经过司法程序。所以,行政处罚法没有将没收财产作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