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订劳动合同和签订集体合同有什么不同

  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一)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在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里,是由职工推举的代表),另一方是企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本人,一方是用人单位或雇主。

  (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内容不同。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个人劳动合同调节个人劳动关系,内容比较简单、具体。

  (三)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就合同效力来说,集体合同的效力大于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时,劳动。

  (四)产生的时间不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劳动合同产生于劳动者参加工作之前。

  (五)作用不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侧重在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群体利益;劳动合同的作用侧重在建立劳动关系。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

  集体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第一,劳动标准条件规范部分,这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

  第二,过渡性规定,主要包括因集体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解决措施,优先招用被解雇的职工等;

  第三,关于集体合同本身的一般性规定,包括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限,变更解除条件等。在我国公有制企业中,因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及其代表者工会同样关心企业生产的发展,关心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因此在一些公有制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还明确规定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指标,职工民主管理等内容,以便让职工了解企业年度主要任务,以主人翁态度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它反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合同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