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员是否是商场员工
小英告诉记者,她原先是负责促销糖果的。因种种原因她需要换工作,因担心公司短时间内找不到人员接手,在转岗前一个月,已和公司负责人提出离职要求。让小英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后糖果公司负责人以她换岗为由扣除了200元工资。
无独有偶,沃*玛某爆米花专柜的促销员小王告诉记者,去年12月因到商场三楼借用商品展示推车,老板视察工作后发现她工作期间离开岗位半小时,结果老板将她开除,并扣除一个月工资。随后,在记者的协助下,2月7日,小王拿回了被扣的工资。
[调查]多数促销员未签劳动合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发现,许多员工因为担心不被聘请而不敢提出签订合同的要求。“你不做,别人会做,现在很难找工作。”一名促销员对记者说。
[沃*玛]促销员不是我们的员工
沃*玛的促销员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却可以任意理由扣除其工资,沃*玛是否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呢2月7日记者就该事采访了**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事务部经理杨-雯。杨-雯表示,促销员是由供应商聘请的,不属于沃*玛的员工。
据记者了解,供应商聘请的促销员必须通过沃*玛的面试。同时,促销员工作期间必须穿沃*玛的统一工作服及佩戴沃*玛的工作牌。“面试是对供应商派出的促销员进行筛选、把关。要求促销员统一着装及佩戴工作牌也是为了统一形象。”杨经理说。
[律师]沃*玛应承担责任
南昌市某律师认为,促销员佩戴沃*玛工作牌可推断其和商场形成劳动关系,“沃*玛应承担责任。如供应商不予支付员工工资,商场应预先垫付。
律师提醒劳动者,必须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如发生纠纷,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