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盖章是否有效
网友提问: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给我的是没有盖章的请问合法吗?我是2011年3月进公司的,进公司时签了,但是给我的那份没有盖章,到现在还一直没有给我交保险,试用期也早过了,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律师网站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如果因为劳动合同无效导致你的损失,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缴保险要求经济赔偿!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没有盖章的相关内容,在用人单位没有盖章时,因为是单位的过错,所以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应该注意,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字应该是法人代表签字,盖的是公司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