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集体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一:集体合同具有下列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

  第一,签订集体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第二,签订集体合同是事法的法律行为;

  第三,集体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

  第四,集体合同是当事人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产生的,是独立的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这间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

  第五,集体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为确立、变更、终止集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集体合同除具备上述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外,同时还具有下列特征:

  第一,集体合同有特定的当事人,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特别是职工一方,必须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集体合同才能成立。

  第二,集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协议。首先,从集体合同的内容看,主要反映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条件,主要是劳动条件,如工资标准、安全卫生、生活福利等。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合同,既受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又受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制约。当事人在订立集体合同时,必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计划。

  第四,当事人双方义务性质不同,是集体合同区别于其他类型的合同的重要特征之一。从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义务的关联性看,集体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相互承担义务的合同。

  第五,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缔结集体合同是要式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集体合同只有作成书面形式,并依法经过主管机关登记备案,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