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离职还有年终奖吗
小吴从2006年开始,一直在一家广告公司担任业务员。2009年12月底,他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在12月1日告知小吴:双方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对此,小吴没有提出异议。12月31日,小吴办好相关手续后离开公司。
本案中,小吴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了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律师表示按照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的规定,工资中应该包括年终奖。且公司也明确规定了年终奖的发放。因此,小吴是有权利拿到年终奖的,人事部应当结算其所有工资。
律师提醒,企业要留住员工,就要拿出自己的诚意。用推迟发放年终奖来降低员工离职成本,这种做法于情于法都行不通。员工如果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寻求法律帮助,拿回应得的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