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肇事罪法庭调解

  现在车辆越来越多,小车电动车都在一条马路上,连自行车有时都要往机动车道上开,交通事故就越来越多,在交通肇事的案件中,如果双方想调解可以吗,交通肇事罪法庭调解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法庭调解规定

  1、对于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方面,因为属于公诉案件,法院不会组织被害人与肇事者进行调解,应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2、如果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可能会在开庭之前组织被害人和肇事者双方进行调解,也可能会在开庭时或开庭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一审审限一般情况下为二到三个月,所以法院可能会在受理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调解,但具体的时间没有统一规定,应以法院通知为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并没有规定交通肇事罪法院宣判前几次开庭调解。

  因为交通肇事罪已经涉及刑事犯罪,针对刑事部分是不能调解的,但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可以调解,至于调不调解,调解几次,如何调解这个要根据案件的需要了,如果双方都爽快,调解一次就可以了,如果协商不了,那可能无法达成调解。调解必须是双方自愿的,如果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那法院也不能组织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