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起诉状

  原告:北京_______公司

  委托代理人:**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华,电话:13974842948

  被告: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25040元及利息103748元,共计428788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北京一家从事_____________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2003年1月10日原告与__________修造厂(下称修造厂)签订了一份订货合同,双方约定修造厂从原告处购买SF6环网柜4台,单价134260元/台,共计537040元;购买电缆分支箱10台,单价34800元/台,共计348000元。上述两项货物共计885040元。双方约定2003年3月10日前到货,货到后货款结算完毕。但直到2005年5月18日,修造厂仍欠原告725040元未支付。2005年5月18日,原告与修造厂及被告三方签署了《三方协议》,约定修造厂名下的725040元欠款转移至被告,由被告负责向原告偿还。在此之后,被告陆续偿还了部分款项,截止到2007年7月5日被告偿还10万元后,仍有325040元未偿还,经多次催促,被告均以过段时间偿还为借口拒不偿还。

  原告实属无奈,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依照法律的规定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如诉请。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公司

  200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