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服务合同履行方式

  服务合同履行方式

  1、法定义务规则:

  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①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②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③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④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防止损失扩大-,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⑤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2、正确履行:

  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①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则);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行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②履行标的正确(实际履行原则);

  ③履行时间正确;

  ④履行地点正确;

  ⑤履行方式正确。

  3、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