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份合同有两种违约金合理吗

  一份合同有两种违约金合理吗

  原则上只能一个合同约定一个总的违约金,但是双方合意的情况下时可以分段的,但是没什么意思啊,因为总的违约金额法律已经有规定了。

  但是赔偿的时候有规定: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实际损失(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为基础,加收损失的30%以内,比如损失100,违约金最高能达到130!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对于同一种合同约定的两种违约金,这个在法律中也是可以的,只要是属于双方意愿,而且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但是原则上来说一个合同只能约定一个总的违约金,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