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的证据有哪些
一、预期违约的证据有哪些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如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电话通知或者发送书面通知的,应当留存电话录音或者书面通知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二、法律规定
1、《合同法》的第九十四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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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