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上的违约责任
一、什么是合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民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涉及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归责原则,是确定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则,有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以其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为根据。即有过错就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只要违约就应当承担责任,而不必首先去考证他是否有过错,除非他能够举证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也就是说只要守约方举证对方有违约行为即可,对方如欲免责,只举证自己无过错仍不能免责,还需找出法定免责事由。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指什么
合同法原则上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首先,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不考虑其是否有过错。这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促使守约方的利益。其次,并不是说当事人对一切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都要承担责任。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的,可免于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比如:1、在一般情况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在此限。如在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因不可抗力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要承担责任。再如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因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造成变质、损坏的,承运人或保管人不承担责任。3、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免责事由,但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害的,不能免责。
债务人是否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有时需要考虑其自身的过错和对方的过错。
比如:1、在一些情况下,债务人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如旅客自带行李毁损、灭失的,承运人有过错时要承担责任。再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需承担责任。2、在对方有过错时,债务人可以免责。如旅客的伤亡是由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3、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二条【双方违约和与有过失】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第五百九十三条【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时违约责任承担】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