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常见的因违约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哪些

  常见的因违约而产生的损失包括:

  一、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没收定金。只要在买卖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卖主收取了定金合同就已经生效,事后若卖主不愿意履行购房合同,必须双倍返还定金作为对买主的赔偿。对买主来说,交了定金之后反悔了,不愿意买房了,那么定金也是无法拿回的。定金带有约束和惩罚的效力,因此这定金是房屋买卖违约的最重要的经济成本之一。

  二、合同履行期的违约损失。

  若是买家因各种原因或是不愿意或是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付款协议,如果选择延期的话,每逾期一天就需要向卖家支付相当于总房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样,卖家如果违约延期的话,那么违约金赔偿标准一样,但是要是根本性地解除买卖合同,违约一方必须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20%-30%的金额来赔偿另一方。

  三、中介佣金和其余隐性成本。

  二手房交易通常离不开房产中介。只要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中介就要收取中介费了。今后即使买卖双方有违约行为,中介费是一定退不了的。此外,违约的隐性成本也不小,如看房过程中的时间成本以及因此耗费的精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