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侵权无免责事由

  哪些侵权无免责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点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通过法律上的规定我们可以更好的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也需要知道可以无免责事由的情况。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