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跟开发商签的商品房认购书就算购房合同了吗

  认购协议喝购房合同的区别

  在流程上说,认购书是在购房者初步确定购买意向并交纳定金时签订的,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

  而而购房合同则是在缴纳购房款(首付或全款)后,双方正式签订的买卖合同。通常包含商品房具体状况、房价、付款方式、交付约定、质量标准以及后期一系列相关责任划分等内容。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

  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

  那为什么有时候认购书也被当购房合同呢?

  虽然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商品房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