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情形转让财产的,属于无偿转让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要如何应对

  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通过下列方式:

  1、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起诉的法院:您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证据的搜集:就您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搜集。

  4、如果原告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