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贷款人在羁押期间贷款如何处理

  贷款人在羁押期间贷款如何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是不能亲自处理银行贷款事宜的,嫌疑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处理贷款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四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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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