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人的常见逃债手段有哪些

  债务人的常见逃债手段有哪些

  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

  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

  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

  5、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

  6、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

  清偿债务怎么防范法律风险

  债务人无论是负债还是违约都将产生清偿问题,为了防止企业在处理债务清偿问题时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特提示: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2、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人一方承担。

  3、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4、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的债权。

  5、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6、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7、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8、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当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按费用、利息、主债务顺序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