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债权是否要征求债务人同意
转让债权是否要征求债务人同意
转让债权不需要征求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不能转让的债权有哪些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在我国禁止转让债权多以行政规章形式出现,如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