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债务有什么法律特征

  一、公司债务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公司债务则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

  公司债务不同于公司债,公司债是股份有限公司特有的概念,它是由企业发行的债券,企业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于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而公司债务则是民法中的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

  (二)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一特征主要是针对公司债而言,公司债的对象不确定,它是股份有限公司与不特定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公司债务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它包括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公司债务的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

  公司债务虽然是债权债务关系,但是更多的是受到合同法的限制。公司债务比民间借贷较为复杂,在借贷关系中通常是以合同取代借条,因此,公司债务的借贷受到合同法的制约。

  (四)公司债务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

  公司债务的偿还方式要区别于公司债,公司债的偿还是企业在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在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公司债的还债方式比较单一,只此一种方法。

  但是对公司债务来说,偿还方式多种多样,除了偿付现金,还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给付货物或其他财务。

  (五)公司债务具有多样性

  关于这一点,先讲公司债就好理解得多,公司债的形式比较单一,仅仅是企业对外发放债券。但是公司债务就不同,它除了货币的借贷,设备、装备等也可以成为借贷物。

  二、公司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三)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四)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