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企业更名后原债权债务是否继承

  一、民法典企业更名后原债权债务是否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名称变更后,并不影响侵权债务的承担,企业原债权债务是变更名称后的企业继承的。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二、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