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地产转让要按照什么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要按照什么程序办理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7,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房地产转让方式有哪些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1)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2)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

  (3)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地产抵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