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去世后的拆迁安置房怎么过户

  去世后的拆迁安置房怎么过户

  需要死者合法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举继承人继承。得到继承公证书,由选定继承人先办理继承住房手续,完毕之后,由继承人和你办理过户住房。继承人拒绝过户,你可以凭买卖合同起诉继承人。

  另外,在过户之前,需要了解相关注意事项:

  1、我们要区分物权和债权,不能将其混为一谈。物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债权是权利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请求相对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物权和债权的最根本区别在于,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物权的权利人能够对标的物直接管理和支配,具有排他性,属于绝对权对世权而债是特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并未赋予权利人以对物的直接支配权,仅仅配备权利人以针对特定人的请求权,只有通过债务人的给付,债权人的债权方可实现,属于相对权对人权。债权的取得有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四种情形,本案属合同之债,且合同成立并有效。物权的设立一般需要经过公示,因登记而取得,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我国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