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有哪些资料
一、民法典中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有哪些资料
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有以下这些资料要提供: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是共有的,要提交共有协议;
(9)全款买房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可以买卖。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有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