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所立遗嘱是否生效

  一、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所立遗嘱是否生效

  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财产没有权属证明,被继承人对该财产订立的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

  (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当然,严格来说,这3种情况应是遗嘱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我们看到这3种情况和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一样,在这里也把它归类于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

  (6)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7)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8)立遗嘱人表明对财产的处理办法,但却在去世前,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那么,其遗产在清偿全部债务后,有可能变成了负资产,这种情况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却继承不到任何财物,那么,这份遗嘱就是事实上的无效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