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确权判决是否能办产权
一、房产确权判决是否能办产权
当事人可以凭人民法院的房屋产权确权判决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流程
1、我国产权登记流程: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审查申请文件;权属调查;依法公告;确认房地产权利;将核准登记事项记载在房地产登记册上;计收规费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立卷归档。
2、在我国申请登记的需要90日,申请转移登记的需要30日,申请抵押登记的需要15日,申请变更及其它登记的需要30日。
3、在我国进行初始登记的,按登记价值千分之一交纳,但登记价值超过三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万分之五交纳;抵押登记的,按抵押价值的万分之一交纳;变更登记及其他登记的,每项交纳二十元,具体收费按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