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的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时,到底有没有补偿

  农村的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时,到底有没有补偿

  1、小产权房只是个笼统的称呼,具体形成的原因不同,需要具体的分析。从征收拆迁补偿的法律程序来说,对于建筑物,需要先进行调查认定。

  如果认定为合法建筑,那么应当依法合理公平补偿,如果认定为违建,是可以不予补偿的。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

  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2、补偿参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以所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为准。

  (1)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2)小产权房补偿情况:由于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涉及拆迁安置,应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你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给你,则要看你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等等。作为拆迁安置对象,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权人,你有权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时有关搬迁补助、装修补偿等等,亦可一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