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购房的行为存在什么风险
通常在现实生活中,有那些人会借他人名义买房呢?
1、未达到购房资格但有买房需要的非京籍人员
2、一些已拥有住房为规避限购令的人员
3、条件不符合申请购买经适房的人员
4、两限房甚至其他单位优惠集资房的人员
5、被限制贷款或有想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人员
数据显示,在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中,涉及借名购房纠纷案件占近两成的比重,而在实际的案件诉讼中,仅有不足一成的借名购房者有签署书面借名购房协议,因借名购房的行为多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双方基于感情信任,多为口头约定,较少签订书面协议,一旦借名人提出房屋为自己所有,实际出资人的取证过程往往面临困难。
针对借名购房行为存在的风险,建议借名者不要借名购买保障性住房。对于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借名购房人,借名人与登记人应签订书面协议,对出资、房屋的产权归属等作出明确约定,必要时可对协议进行公证。出资人在支付房款时留存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收条等证据,以防在没有书面协议或房屋登记人对借名买房不予认可时,出资人可以此为依据向对方主张债权、减少损失。
另外对于登记人一方,应就房款支付、贷款偿还以及因房屋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义务等事项作明确的书面约定,以防止借名人未能及时还贷导致银行向登记人主张权利时,登记人由此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