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2020房屋共有权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房屋共有权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申请办理共有权登记的应提交以下证件:

  a。原房屋所有权证;

  b。买卖契约、房产价值评估报告或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动产专用发票;

  c。市财政部门的纳(减免)税凭证;

  d。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书、照片、手章或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机构代码证;

  e。房地产转让审批表;

  f。公告证明;

  g。测绘部门(具有测绘资质)出具的测绘成果。

  (2)遗失补办《房屋共有权证》应提交以下证件:

  a。房屋所有权证;

  b。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照片、手章或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c。测绘部门(具有测绘资质)出具的测绘成果;

  d。声明作废公告;

  e。6个月后无异议的,公告补发房屋共有权证。

  知识拓展:

  房屋初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立项批复手续或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情况公示;

  2、用地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开工执照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6、规划红线图;

  7、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8、公告证明;

  9、测绘部门(具有测绘资质)出具的测绘成果;

  10、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11、施工许可证;

  12、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书;

  13、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