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地产转让的步骤是怎样的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进行房地产转让的公民应根据转让的具体形式分别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赠与合同、房地产作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作价入股合同、房地产合资或合作开发合同以及房地产抵债协议等;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当事人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不办出让手续的几种情况

  二是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三是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四是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五是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六是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七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

  对于暂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将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并在合同中注明。土地收益的征收办法,在国务院未作出新的规定之前,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时收取土地收益金上缴国家。对于转让的房地产再转让,需要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当扣除已缴纳的土地收益。

  房地产转让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3、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4、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5、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6、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7、房地产支付使用的时间;

  8、违约责任;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