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房屋交接书意味着什么
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意义
通常在一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在房屋符合具备了“大产证”等法定的基本交房条件后,购房者应开发商的通知会同开发商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乙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为了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往往先“按时”通知购房者交房,然后在购房者前来办理交房手续时要求购房者签署房屋交接书,造成购房者在法律上已经接受房屋交付的事实,从而回避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但是,签署房屋交接书只意味着可能被推定为放弃拒收的权力(放弃要求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的权利),并不表明对质量问题失去异议权和失去要求退房的权利。
如果开发商在“交房”要求购房者签署房屋交接书同时,让购房者签署一些放弃质量异议权利和退房权利的书面声明,则这些声明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原因是这种声明实际上是开发商不合理地免除己方的责任。
另外,如果房产根本未具备交房的条件,即使签署了房屋交接书,甚至已经入住了,也不表明开发商已经完成了交房的义务。
在正常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以下文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