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可以有居住权吗
离婚了还可以有居住权吗
不一定。要看房产的产权归属具体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归属分为:法定归属和约定归属两种形式,即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的归属。
居住权为使用权一类,可以适用“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即产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用益物权。
真正来说要衡量夫妻在离婚以后是否还想有居住权的因素不在于夫妻的婚姻,而在于房产的归属。所以说如果是想离婚的话,最好要在离婚的时候将一些财产还有子女抚养问题协商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