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还建房居委会可以办所有权证明吗
拆迁还建房居委会可以办所有权证明吗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是属于不动产,而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而不动产登记的机关是房屋管理部门,而不是居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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