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班两天出现意外算工伤吗

  一、上班两天出现意外算工伤吗

  劳动者上班两天出现意外的,如果是在工作中发生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最新工伤认定程序

  1、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经企业签字盖章后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遇有特殊情况,申请工伤的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工伤职工本人或其亲属没有可能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盖章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盖章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七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认定工伤应当根据以下资料:

  (1)企业的工伤报告;

  (2)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3)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职工医院(医务室)开具工伤诊断书;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的工伤报告;

  (5)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出具公安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裁决书或有关证明;

  (6)属于履行职业遭致人身伤害的,应提供公安或司法部门的有关证明。

  3、工伤认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