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劳动能力能否提前被赡养
一、丧失劳动能力能否提前被赡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虽然未达到60岁,子女也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二、赡养费怎么计算
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将根据以下方法确定赡养费:
1、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2、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对于超出的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
因此,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另外,有一部分的费用也会被计算到赡养费当中:
1、对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
2、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3、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
4、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